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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(试行)

作者:呼党发〔2021〕13号

1.围绕全市重点发展的绿色食品加工、新能源、现代生物医药、信息技术、现代物流、文化旅游体育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大力引进和培育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(团队)项目,推动相关产业迈向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。对刚性引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核心技术和在产业瓶颈上取得重大突破的人才(团队)项目,经评审给予1000万元—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,其中认定为顶尖人才(团队)项目,“一事一议”给予特殊综合资助,对刚性引进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,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。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(团队),对柔性引进的人才(团队),经评审最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和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。开展“科技创新创业人才”评选,围绕全市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选拔取得创新突破的人才(团队),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。

2.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,在呼设立产业技创新研究院,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20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,免费提供研发场地和企业办公场地。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、社会投资机构、金融单位等组建“政产学研推用银”创新联合体,经评审最高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。支持各类体育世界冠军在呼建立培训基地、学校,给予资金奖补。支持医学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重点学科(专科)在呼建立分中心,最高给予1000万元学科建设经费支持。支持知名院校和教育机构在呼建立分校,进行合作办学,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。

3.支持企业在自治区外人才技术密集地区建立科技孵化器、创新中心、独立研发机构等“人才飞地”,研发成果回呼转化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,给予50—100万元奖励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资金奖补。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,对新获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,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。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,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,两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补贴。

4.支持在呼新注册总部企业,对总部企业年营业收入实现重大突破的,给予资金奖励。对新迁入呼和浩特市的上市企业总部,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;对首发上市企业,分阶段合计最高奖补500万元;在境外证券交易所(纽交所、港交所等)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,一次性奖励500万元。

5.支持大学生在呼创业,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;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,对于发展前景好、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,经认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担保贷款。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办创新型企业,经评审最高给予20万元无偿资助。支持大学生在呼就业,对全市特色优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人才,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,工作一年后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、硕士研究生2万元一次性人才奖励。支持中小微企业招聘应届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对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,每新招聘1人给予企业2000元奖励。

6.鼓励和支持在外优秀人才回呼创新创业,建立家乡人才名录,定期开展交流推介、专项洽谈,为回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专项便捷服务,对投资规模大、技术含量高、质量效益好的回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,经评审最高给予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,开展“青城鸿雁”创新创业人才评选,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。

7.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,大中专毕业生、留学归国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落户,不受合法稳定住所、合法稳定就业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、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,实行“零门槛”落户。每年统筹使用2000个左右编制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。建立事业单位人才引进“绿色通道”,大力引进高学历、高素质人才。设立人才引进专项编,用于引进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。实施“一村两名大学生”培育计划,通过“乡招村用”等办法,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基层干事创业。打通校地干部人才流动通道,鼓励驻呼高校优秀人才到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。

8.对刚性引进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、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地方级领军人才,提供免费拎包入住院士公寓、专家公寓和人才公寓。对柔性引进人才在呼工作期间提供相应免费拎包入住公寓。对市域内非公企业新招聘的应届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,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生分别按月给予1000元、800元、500元补贴,发放时限为2年。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,毕业5年内首次在呼购房的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补贴。

9.为高层次人才供全方位服务。发放“青城人才卡”,凭卡享受创新创业、奖励资助、便捷就医等“全程式”服务。为高层次人才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,每年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按照“有工作的优先对口安排,自主创业的提供担保贷款,未就业的发放生活补贴”原则,分层次解决来呼就业问题。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市域内就读公办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的,可结合本人意愿协调办理入学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父母在呼生活的,每位老人每年给予1万元养老服务补贴。

10.为中央驻呼机构,自治区直属机关、国有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“一对一”优质、便捷、高效服务。